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和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十大行动”和“七大工程”为抓手,着力加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推动民族镇村整体提升,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教,着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水平,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以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效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
一、突出凝心聚魂。在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工作上提质增效
1.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成立山东省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规宣讲团,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宣讲。
2.深入推进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适时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会,推出一批体现特色、可学可鉴的山东经验。
二、突出统筹推进。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十大行动”上提质增效
1.全面部署推动。在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工作目标、工作要求。
2.聚焦重点任务。开展全省第24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举办第三期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班,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举办泰山文化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研讨会,编写《新时代山东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报告》蓝皮书。完成《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山东卷》《全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山东省卷》编纂工作。
3.抓好调研督导。加强对“十大行动”开展情况的调研检查,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
三、突出提档升级。在推进“两个创建”协同发力上提质增效
1.扩大创建范围。制定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域创建方案,继续创建一批铸牢示范市、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
2.严格命名管理。出台铸牢示范创建测评指标体系,修订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准体系,对已经命名的示范单位加强动态管理。
3发挥示范作用。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全国第十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组织推荐工作。加强对示范典型宣传推广,搭建示范区示范单位交流平台,开展互观互鉴,推动互学共进。
四、突出互嵌交融,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提质增效
深化“三项计划”,创新打造“爱在山东”工作品牌。
1.深化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开展“爱在山东”融居行动。加强多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效率。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各民族互嵌发展示范点。
2.深化实施“各民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开展“爱在山东”融情行动。持续深化青少年“筑基”工程,命名一批全省“筑基”示范学校。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青少年手拉手、融情夏令营等活动,举办全省民族健身操推广大赛。
3.深化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开展“爱在山东”融魂行动。持续擦亮“道中华·齐鲁行”品牌,发挥曲阜项目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泰山、滨海、沂蒙和文博等精品线路。
五、突出共同富裕。在推动民族镇村高质量发展上提质增效
1.强化政策赋能。加快推进民族镇村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民族村特别是乡村振兴示范民族村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中开展“双富”活动,推出一批“双富”典型。
2.强化资金赋能。围绕产业振兴,培育第三批民族镇村产业化品牌集聚地。引导民品企业积极参与“民营企业进边疆”“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道中华·鲁企边疆行”。
3.强化机制赋能。举办兼职委员单位联络员培训班,适时召开全省民族镇村高质量发展推进会。积极参与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推动内地与边疆互嵌融合发展。
六、突出品牌建设。在深化宗教中国化山东实践上提质增效
着力打造“儒风海岱·五教同行”宗教工作品牌。
1.有聚焦思想政治引领。指导宗教团体健全完善政治学习制度,深入开展“三爱”“四史”教育,深化实化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举办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培训班暨深化“四讲四比”经验交流会。
2.聚焦平台载体创新。坚持“一教一品牌”,提升山东佛教“齐鲁觉音”、道教“海岱论道”、伊斯兰教“伊儒会通”等品牌影响力。
3.聚焦人才智力支撑。举办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干部培训班,培养宗教“双通”人才,支持宗教界人士参加国民继续教育,建立宗教界代表人士数据库,召开智库工作会暨智库专家培训会。
七、突出全面从严。在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上提质增效
扎实开展宗教事务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
1.宗教团体。制定《山东省宗教团体建设标准及评估考核办法》,健全完善全省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推进院校规范化建设、内涵式发展。
2.宗教活动场所。抓好场所安全、宗教活动、财务管理。
3.宗教教职人员。制定《山东省宗教事务备案事项实施办法》,举办新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加快宗教界诚信体系建设。
4.网络宗教。修订《山东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单位信息审核人员管理办法》,举办信息审核人员培训班等。
八、突出依法行政。在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上提质增效
1.深入法治宣传。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开展第13个全省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继续开展十大法治宗教活动场所、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编印《民族宗教法规选编》。
2.行政执法再规范。探索开展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举办第六期全省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常态化轮训基层执法人员。
3.理论研究再加强。推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宗教中国化研究纳入2024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内容,制定《山东省民族宗教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九、突出守好底线。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提质增效
1.守牢意识形态阵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省民族宗教研究会、全省性宗教团体办好各类研讨会、论坛。
2.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民族宗教基层公益岗设置。加快民族宗教智慧化平台建设,召开平台应用推进会。
3.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举办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宣传舆情工作培训班,建设信息工作专家库,召开全省信息工作推进会。打造宣传“新矩阵”,开展“齐鲁石榴红·媒体(专家)走基层”采风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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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民族宗教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