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宗教工作历史上的一件大事。
2019年9月10日下午3:00,济南市道教协会组织全体教职人员,在大峰山峯云观举办了新修订《山东省宗教事务》专题培训班,市道协邀请到了山东省民族宗教委政法处四级调研员逯明霞女士做专题解读,逯明霞调研员参与了并负责《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她从基层宗教事务管理,宗教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特别是宗教教职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法主持和开展宗教活动、宗教文化研究、开展公益慈善等方面展开阐述,对宗教团体对教职人员的管理,宗教财产,以及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不享有所有权、使用权,不得获得经济收益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培训活动由济南市道教协会会长李宗清道长主持,济南市委统战部宗教事务处孙京龙副处长说市道协在新修订的《山东省宗教事务》在10月1日即将实施之前组织全体教职人员学习培训意义重大,希望全体道众学法、知法、懂法、遵法、守法,依法、合法开展宗教活动。
济南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丁华茂大队长、济南市长清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李凤山局长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国保大队韩树银政委,以及相关处室的领导出席了这次培训活动。
全市约40余名道众参加了培训学习。